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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可以有效降低社会交往的风险和成本,减少矛盾和冲突,为社会治理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此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事记的意义,在于记录和总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展示其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2年7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12〕88号)。
2012年9月1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
2013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编办联合发布《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
2013年10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针对4大领域,提出34方面的重点任务;
2014年7月23日—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
2014年8月7日—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年9月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4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发改财金〔2014〕2850号)。
2015年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开通运行;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发布(国发〔2015〕33号);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2015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在杭州召开全国信用建设工作研讨会;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
2015年10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
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2016年1月20日—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016年6月8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及城市信用监测会议召开;
2016年6月14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6年7月15日—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意见》;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
2016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
2017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视频会暨媒体通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
2017年5月5日—国家信息中心与15家信用服务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2017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署《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7月18日—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
2017年8月30日—国家信息中心与11家金融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2017年9月—中央编办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公布。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布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
加快推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3月4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强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9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多个部委的“三定”规定都将加强信用管理、推动相关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主要职责,并设立信用司局。此外,去年9月获批的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今年正式挂牌,开始履行职责。
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正式印发,强调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有关工作。
10月10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强调,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印发。6月26日,《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正式印发,这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三年行动方案。
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6月29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持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举行。“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一次集中的全景式宣传,全方位展示信用建设最新成果,生动展现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的实现方式,是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推动,对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第26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的机构名单。国家发改委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经自愿申报、综合审查,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确定包括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等在内的首批26家机构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请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月31日,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显著提升折射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斐然。世界银行集团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上期的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显著提升折射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巨大成就。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2019年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自2019年7月1日实施。
2019年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和《关于发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旨在规范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设立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信用建设组织力量逐步壮大,2019年,包括部委信用建设司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在内的信用建设组织力量逐步壮大。
2019年7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相应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不仅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而且让失信主体付代价、增压力,最重要的是,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增便利,这是一举多得、多方共赢的重要监管制度创新。
2019年8月,信用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公布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
2019年9月,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关键性突破。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就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从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贷”支持政策以及加强“信易贷”管理考核激励等六个方面做出部署。为落地“信易贷”相关政策,2019年9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正式启动。
2019年7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逐步壮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文称,为加快推进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拓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增强工作合力,经研究,增加能源局、铁路局、档案局、中国残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因机构改革部门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再保留外国专家局。至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数字更新为46家。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加速信用支撑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践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创新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广泛推进。2019年以来,信用管理与家政、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深入结合,很好地实现了社会治理目标。
2019年8月8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推广应用和逐步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共三项工作任务。
2019年8月13日,人社部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该决定明确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
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针对社会诚信建设提出1个加快,3个完善,1个加强。
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牵引,立足法治视角审视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中的问题,运用规范的手段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是新阶段信用体系建设新的重要顶层制度安排。
《社会信用法(草案)》已在征求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意见。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山东曲阜出席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期间主持召开社会信用立法专题研讨会时重点指出,《社会信用法(草案)》正在征求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有35部法律、42部行政法规规定了专门的信用条款。
9月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要认真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并从7月开始,各地正式按照新版指标进行数据报送。2020版的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同之前相比变得更简单具体,更关注基础工作质量和正向社会价值的引导,更聚焦应用场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线二代征信系统。1月19日,二代征信系统上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与一代征信系统相比,二代征信系统在信息采集、产品加工、技术架构和安全防护方面,均进行了优化改进。与一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主要是丰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改进了信息展示形式,提升了信息更新效率。鉴于二代格式信用报告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信息更新效率提高,更为全面、及时地反映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
6月17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2020-2022年)》。这是自2014年国家建立和施行国家职业目录清单制以来,最新推出的一批的国家职业,其中包括新设立的国家职业和重新恢复的已有国家职业。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征信监管,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信用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制定社会信用法提上日程。社会信用法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二是地方信用立法加快推进。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有上海、河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省级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三是信用入法取得积极进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有民法典等41部法律和49部行政法规中写入信用相关条款,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措施。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信用监管新格局。
2021年11月,人社部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适用范围、列入条件、惩戒措施等,标志着农民工欠薪信用约束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它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与《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征信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从严加强征信监管,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促进征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021年10月,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列入示范区。同时,信用经济试点探索取得积极进展。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
202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迈入新阶段。信用管理师是2005年3月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向社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新职业。2015年7月,信用管理师再次列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作出部署。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其中,目录规范界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清单规范界定了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充分体现了“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要求,将有力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2022年3月2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该《意见》围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内容。
2022年5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通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评审,12个试点地方均通过验收,其中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2022年8月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组成方案。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54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2023年1月12日,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换届会议在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标志着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2年8月13日,《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报告(2022)》在北京信用学会首届年会上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国内首部政务诚信发展报告,系统展示了我国政务诚信发展的成效。该报告显示,2016至2021年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水平持续向好,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指数平均年增长率为11。5%,表明中国政务诚信建设呈良好发展态势。
2022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获审通过,信用管理师名列其中,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和信用管理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迈入新阶段。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党的二十大报告涉及多处信用相关内容,如“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等。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信用纳入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意义重大。
2022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工作动态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二是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步伐,三是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实合作。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社会信用建设法》被纳入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信用立法再度迈出坚实一步。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和境内31个省(区、市),归集1。6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760亿条,成为信用信息“总枢纽”,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融资服务、信用数据价值加速释放。
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20。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4。8万亿元。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园区”、“信用+就医”……多渠道、多元化应用场景推陈出新。
68个地区获批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16个地区入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信用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鲜明标识,信用建设与城市发展实现“同频共振”。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金融立法。全面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2023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正式对外发布,明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有关司局职责分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信用修复系统,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为企业申请信用修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进一步明确信用修复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时效,提升信用修复规范化水平。
2023年4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的通报》(国知办函保字〔2023〕318号)正式对外发布。
2023年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正式对外发布。该《通知》明确,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集中评审,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2023年9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2023—2024年)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89号)正式对外发布,该《通知》明确,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专家评审、台账校验等程序,现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23年1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服务网点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046号)对外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等部分省份开展商标服务网点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该《意见》明确强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23年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发改财金〔2023〕1103号)正式对外发布,从“充分认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重要意义”“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和“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等四个方面作出部署。
2023年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其中,社会信用建设法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现场观摩会和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郑州成功举办
2023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提出,探索在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域试点开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粤港澳征信产品互认机制,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
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信用修复“一件事”明确4条具体事项: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有关情况。会议提出,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归集了2万多家家政企业,1500多万条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累计访问量超过2亿次。
全国人大财经委对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1件议案(共37个立法项目)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认为,社会信用建设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结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4年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成为21世纪以来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其中,明确了“征信服务收费”等5项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为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工作分为4大部分共90条。其中,第37条提出,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支撑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2月26日下午,国务院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为主题,进行第六次专题学习。李强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细化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深化财税、统计等方面改革,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全文提及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推进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出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工作事项。
3月19日,经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条例》共7章53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印发《关于公开征求111个国家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数据治理员、尽职调查员、模型开发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价师”等5项“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列入其中。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分为9个部分,共计20条。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
5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信用修复的类型、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修复、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统一平台、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适用等4方面做了说明。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有关“信用”的内容有: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加强城市自然人、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应用,探索依法依规建立城市数字服务供应商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管理闭环。
5月,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4日,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6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遵循质量和金融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突出质量要素的作用,按照“信息采集、信用评估、贷款服务、贷后管理”的质量融资增信实施全流程进行部署。
6月,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发布《交通运输信用发展报告(2023)》,全面梳理全国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成果。去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建设统一开放市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6月26日,国家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的通知》,以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快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健全供应商、采购服务网点、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实时共享,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研究建立相关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购服务网点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采购人择优选择采购服务网点。研究完善针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时重大违约的限制性措施,督促其诚信履约。
8月24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提出建立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实施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加强建筑垃圾智慧管控,强化各方主体信用监管。推动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打通绿色建筑认定信息、企业信贷、信用信息等数据,助力解决绿色建筑监管、企业融资对接等难题,形成市场化促进建筑绿色发展的正向激励。
9月10日,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禁止有严重人身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养老社区、小微养老服务机构等新业态监管措施。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确保失能老年人照护安心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9月10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处罚整改等信息部门间共享,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动态整治、数字化智慧化监管以及信用管理“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使监管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提出,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健全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