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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是一个信用市场,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2012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郭树清主席指出,要出台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诚信约束。桂敏杰副主席也提出,要“在监管工作中带头讲诚信,讲规范,讲法制,讲服务”。证监会领导高屋建瓴,始终把教育和惩治失信、鼓励和维护诚信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执法体制,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诚信建设是长久的历程,是百年大计。当下社会诚信的缺失,更是要求我们把诚信建设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诚信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根本。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为人立命之根本,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诚信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只有人人讲诚信、社会重诚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才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反之,如果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更谈不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了。尤其是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全球一体化逐渐加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的特殊背景下,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切实加强诚信建设,以先进文化引领经济政治建设,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回归和社会的和谐。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是诚信体系的四要素,是诚信建设的重点环节。“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是诚信建设的基础。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失信违法者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是诚信建设的保障。 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强化责任、激励和约束,确立人无信不立的理念,不断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当诚信成为一种自觉,贯穿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时候,社会信用环境必将焕然一新。“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是诚信建设的动力。 《决定》提出的诚信建设这五方面是诚信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要措施的统一体,即“五位一体”。“五位一体”是一项系统工程,内涵十分丰富,既是诚信建设的手段也是目标。认真学习好、全面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五位一体”必将对我国诚信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30:59.0
当前,诚信缺失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反映在司法领域,由于我国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立法相对滞后,一些法官能动司法意识薄弱,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影响司法公信力;一些当事人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甚至提起虚假诉讼、伪公益诉讼。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仅严重浪费司法成本,更动摇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为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年全面开展“诚信工程”建设,旨在以司法诚信推动社会诚信,树立司法的公信形象。 “以诚正身,以诚立信”是东城法院“诚信工程”的要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院对内以法官规范为根本,通过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的言行;对外通过预防、警示、惩戒措施,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净化司法环境。并充分发挥辐射效应,切实增强司法公信。 ——法官规范为根本,提升司法公信 “打铁需要自身硬,诚信工程基础是审判,主体是法官,重点是规范,目标是公信,开展诚信工程首先要从规范法官自身入手。”东城法院院长孟祥告诉记者,要“让法官成为社会诚信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把法院建设成最讲诚信的地方。” 为做到以诚正身,东城法院对内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全面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规范法官言行。在立案环节,该院着力提升立案窗口接待规范化水平,严格接待流程和接待纪律。通过实施一次性告知应补充材料、严格依法依程序立案、公开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等诚信立案举措,规范法官立案行为;在审判环节,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均衡结案管理办法》、《关于落实重要程序事项告知制度的规定》等九项规章制度。开展“诚信调解”,规范调解工作机制和法官言行,做到“不压、不诱、不拖”、弱化对立冲突;在执行环节,加大执行告知力度和执行透明度,多角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和知情权,树立诚信执行良好形象;在监督评查环节,以保证案件质量为立足点,建立“审判管理、纪检监察、涉诉信访”三位一体案件评查机制,科学整合审判管理、纪检监察、涉诉信访等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对法官日常工作的事中评查和责任倒查,实现信息资料共享,并据此建立法官诚信资料库,将诚信标杆和不诚信典型纳入奖惩机制。 在“诚信工程”相关机制的保障和助推下,东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0.4%,同比上升8.4%;涉诉信访初访量明显下降,降幅达73.5%。很多当事人在感谢信中表示,他们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作风令人欣喜的转变。法官既诚信又亲和,执法办案不但规范严谨,而且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就案办案。 ——诚信诉讼为核心,严惩失信行为 “没想到法院动真格的了,早知道我就不伪造签字了!”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东城法院,交纳了2万元的罚款,并对法官说。作为一起居间合同纠纷的原告,该公司将客户王某诉至法院,依据《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要求王某支付居间服务费和违约金。然而经鉴定,合同上出卖人的签字系该公司伪造。案件宣判后,合议庭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了诚信述评,并对该公司伪造证据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可喜的是,被罚的当事人不仅按时交来罚金,还主动撤回在东城法院的其他几起诉讼。 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警示和惩戒,是东城法院的一贯态度和做法。警示,就是通过法官的警示提示,告知失信后果,并通过严谨规范的司法行为,震慑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惩戒,就是通过当庭训诫、罚款等,以民事制裁手段对蓄意通过诉讼博弈获取利益的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当事人深刻体会到“失信有成本、不法有代价”。 为有效警示当事人诚信诉讼,该院启动诚信预警和承诺机制,将诚信风险提示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以《诚信诉讼提示书》列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为准确甄别虚假诉讼及其他不诚信诉讼行为,建立虚假诉讼防范机制,针对立案审查中虚假诉讼高发区、当事人不诚信诉讼行为类型、审判环节中的虚假诉讼要点等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对策;为依法惩处和震慑不诚信诉讼行为,建立不诚信诉讼行为惩处机制,制定《诚信诉讼制度规范实施细则》等制度,提高辨别能力,对发现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训诫或处以罚款;为在执行工作严格落实反规避执行措施,该院积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将建立诚信档案与进行失信惩戒纳入执行工作中,建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 ——辐射效应为延伸,倡导社会诚信 在摄像机包围中,孔某等五名被告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带上法庭受审。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制售“黑心烤鸭”案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眼球。经审理查明,五名被告人经合谋,将生产的无标签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进行包装后,冒充“全居德”、“福聚斋”等品牌的“北京烤鸭”销售至南河沿、北京西站等地的超市和小食品店。至案发已有约4万只“黑心烤鸭”流入市场。经送检,这些“黑心烤鸭”菌落总数达到检测极限,根本无法食用。为彰显法院依法严惩不诚信经营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决心,通过个案审判发挥震慑同类犯罪、倡导社会诚信的作用,东城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百余名社区群众及二十余家媒体的记者参与监督、旁听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迎进来”是东城法院推进“诚信工程”的重要方法。一方面,该院探索以鲜活案例作为倡导社会诚信的载体,邀请代表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审理,感受诚信司法;另一方面,该院积极组织与律师、金融、保险等行业协会开展诚信座谈,建立诚信档案共享和互助协作机制,落实失信惩戒。通过频繁的法制课堂、专家座谈和媒体宣传,使诚信理念在思想交流中巩固、重塑,在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潜移默化中加强、深化。 同时,该院将“走出去”作为倡导社会诚信的必要途径。除了通过制作宣传册、宣传片和开展普法教育来宣扬诚信理念,还探索建立更有力度、更加亲民、更加常态化的工作机制。3月16日,该院正式启动了“一驻两进”工作,即结合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选派17名优秀法官入驻全区17个街道,在社区和网格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服务工作,将能动司法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同时将诚信教育融入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在基层大力弘扬诚信、维护诚信,放大“诚信工程”的社会影响和辐射效应。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9:44.0
立法不全,监督不力,助长了失信牟利的风气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突破了传统交易在时空上的限制,其隐蔽性、虚拟化和无边界特征衍出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诸如管辖权、电子合同有效性、电子签名真实性、消费者权益、网上支付、服务提供者的权益与责任和网上犯罪等。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规范,目前实施的这些法律规范显然不足以完全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 所以建立和完善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电子商务法规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诚信电子商务环境的首要任务。要加强网络监督,特别是对涉及到可能发生经济活动的一些网站以及相应的网站账户,要加强监督与引导,要引入实名制;要成立行之有效的网络投诉处理机构,使得网络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要完善电子商务法规,使各种网络纠纷都有法可依,杜绝钻法律空子的侥幸行为。 相关网站诚信经营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相当数量的网站目前还没有开始实施实名制注册,用户注册时也没有对用户进行诚信调查,可能使得一些不诚信的卖家进入市场,致使购买者上当受骗。另外,就算某个卖家遭投诉被注销,他完全可以使用另外一个用户名继续在该网站上进行交易,更不用说别的网站了。缺乏一种诚信的交易环境,使得用户很难掌握足够的信息和产生足够的信任感,是当前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建立网络实名信用系统不失为一个网络诚信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企业或个人的网络实名信用系统,并强制相关交易用户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网络交易的双方在任何的网站都能清楚对方过往的信用,一旦某一用户有一次不守信用的行为,在下一次交易时自动提醒交易的对方。可喜的是,目前,国内的一些网站正在建立或已经在使用类似的系统,不过,我们应该将此法推广到所有电子商务的网站。 我们也可以在电子商务中引入保险制度,每笔交易可以自愿选择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以降低交易的风险,一旦将来投保人不执行裁决或者逃跑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大众诚信观念的滑坡导致网络诚信危机 我们的传统诚信是超功利性的,讲诚信是不以功利为目的道德行为,不需要回报,也不需要等价交换。人们是否诚实守信完全依靠自身的道德自律和周围社会压力。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运行,以及网络的兴起与发展,人们的经济意识和金钱观念不断得到强化,传统诚信的超功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网络这种虚拟空间里面,越来越显得虚伪和苍白无力。在网络中,正是由于功利的驱使而又感受不到任何来自周围身边的道德的压力,使得某些人的诚信观出现滑坡,随之而来的便是网络诚信危机。 诚信是人类道德规范的最基本要求,是做人的根本。诚实守信也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才能开创滚滚财源。解决诚信观念的滑坡我们首先就要重塑以道德为核心的诚信观念,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的诚信观念,相关的社会舆论要大力倡导诚信道德,政府部门也应以身作则,切实树立好诚信的榜样;其次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各单位(包括学校)大要大力开展相关的道德教育,并可通过相关的鼓励措施去提倡良好的思想道德。特别是学校,不但要教育好学生,而且要通过学生去影响家长,家长也应为下一代树立诚信榜样。另外,电子商务网站也可通过实际行动鼓励诚信交易。 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监管体系,应加大信用建设力度、引入第三方信用监督机构进行管理。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证明,第三方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督工作能有效遏制诈骗现象的发生,资格审查可防止不法商家、网站混入市场,通过信用评价也能让消费者在交易前对交易对象的履约能力及交易风险有清晰地了解,极大地降低被骗概率。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是国家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和执行者,2010年,配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制定并发布了我国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采用了一整套简洁而严格的认证程序来保证认证结果的公正性。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推出一年多来,共接受了几千家的网站报名申请。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创造了动态监管模式,依据电商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奖惩机制,时时调整其信用等级,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其诚信经营。此外,还建立了电子商务投诉平台,建立了免费投诉、实名投诉与每诉必答机制,年处理实名投诉一万多起,解决率达到80%以上。有效解决了电子商务市场中投诉无门、维权难的问题。 总之,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解决此问题已迫在眉睫。我们应该从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构建诚信经营管理体系、塑造良好的诚信道德出发,为电子商务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9:23.0
信用”以经济学的观点解释是指采用借贷货币资金或延期支付方式的商品买卖活动的总称;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看“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履行义务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西方国家从纯经济学对信用的定义是指因价值交换的滞后而产生的赊销活动,是以协议和契约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对于百姓大众,信用常被理解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倾向于道德品质。总之,不同的研究角度对信用有不同的解释。国家、社会、商业、企业、银行、个人等不同的主体都具备信用属性。 互联网信用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研究范畴,尚无权威公认的定义。 互联网信用既有虚拟属性又有现实属性。互联网本身是虚拟的,但它是现实社会和人活动映射的产物,现实生活、经济和政治在互联网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可以说,互联网信用其实就是现实社会信用的表现,社会信用是内在根本。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和互联网信用基础比较薄弱,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和互联网相关信用将得到极大改善和提高,在此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反面的案例,比如天涯等网站用户信息失窃、不良团购网站涉嫌诈骗、网络水军和网络公关等失信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互联网包含新闻、资讯、文化娱乐、社交和软件等多方面内容,同时还是各种交易和支付以及促成买卖的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有多个细分领域和多种模式形态,每个领域的信用有不同的涵义和特征,互联网的信用还涉及道德、法律和文化层面,同时互联网信用与安全密切相关。 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诚信交易 互联网作为行业经济,其信用必然具备经济信用的特质。信用的经济学定义主要是借贷和延期支付,符合这个定义的可能是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和支付、网络借贷。货到付款能不能算作延期支付呢?可能其充其量仅仅是相当于实体店的让用户看到并且感受商品,但它也体现了信用,是电商网站在信任用户的基础上开展的交易。用户先付款给网络商家也是信用,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是预付款和货到付款,将来可能会实现延期支付。电子商务的信用是互联网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网购、团购、网络促成交易(交易包括实物和服务)都必须遵守去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最近发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信用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不管是B2B、C2C、B2C还是其他形式。尤其是B2C的迅猛发展,因企业经营比个人开店有更多保障,比如京东、卓越、当当、麦考林、携程、艺龙等都提升了网购的诚信度。阿里巴巴、慧聪、淘宝、拍拍等也都主动大力完善信用体系,整体电子商务信用水平显著提升。另外,不得不说的是第三方支付担保工具,比如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易宝支付等,这些创新的支付信用工具,极大地提升了电子商务发展的“量”和“质”,从根本上促进了诚信交易。 互联网有诸多的细分领域,比如IM、邮件、搜索、微博、网游、门户、SNS社区、视频、无线互联网、客户端软件、电子政务、工具平台等。随着实名制的不断论证和实施,互联网的真实性大大增强。目前主流网站都实行了身份证认证等措施,尤其是微博等新兴业务,基本实现“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全覆盖。微博这样的基于真人个人广播、去中心化的自媒体,信息传播极其迅速,信息审查极其复杂,但是微博的信用普遍还好,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抢盐事件,微博运营商及时辟谣,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执行和宣传工作。SNS、邮件、网游等也普遍采取了实名制。互联网本身也是媒体,媒体的信用是靠广大主编和编辑还有主管单位建立起来的。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从2011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这只是打击网络水军、网络黑社会和降低网络虚假宣传信息传播的开始。 互联网信用与安全密切相关 联网的信用和安全紧密相关,木马病毒、黑客和钓鱼网站是危害互联网信用的元凶。用户基于对网站的信任,在网站进行注册,并提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网站经营者有责任对其资料进行妥善安全保管,但由于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原因造成失窃或泄露,进而演变成安全事件,造成极坏的后果,此类事件时有发生。如前一段时期,网上叫卖“某某网上商城全部用户资料”、“北京车主资料”和“邮件数据库”等违法行为。 国家曾经重点打击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数名高管因涉嫌侵权盗版被捕,BT下载、网络盗播等被严厉打击。国家重视,企业自律以谋求长远发展使得互联网版保护形势喜人,优酷、土豆等主动购买影视版权上市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毋庸置疑,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虽然一直滞后于产业发展),伴随着互联网行业日趋成熟,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甚至是网民素质都在大幅攀升,中国社会和互联网的信用肯定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互联网企业也都在主动寻求诚信和安全的举措和方案,比如网站备案、网站经营许可证、各种准入许可资质、实名制等,同时一些相关第三方认证应运而生。目前第三方认证主要是通过对网站域名所有者、网站备案及ICP经营许可证、网站经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税务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等信息进行验证,有的还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安全措施和隐私保护条款评估、知识产权及企业竞争力评价等等。信用认证和评价可以提高网站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督促网站诚信经营,也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引导市场优胜劣汰。互联网信用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还需要不断强化诚信职业道德、提高自身权威性和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是国内最具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互联网行业信用评级机构之一。 互联网信用涉及道德层面。网站服务提供者兑现服务承诺,诚信经营;网络用户诚信守法,对自己言论负责。信用可以被记录,并且和时间有关系。比如某网上商城退换货很方便,质量有保证,买过的人会更加信任,同时也会推荐给朋友,形成信用的口碑。互联网信用档案是信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信用档案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体系构建原理、技术及标准等系列问题也有专门的学者在研究。 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第二层含义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互联网信用从法律角度来看,所有的网站与用户都存在契约关系,所以都受法律和契约的约束。网络侵权行为包括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只要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可以是自然人即广大网民,也可以是法人,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则一般为各类网站的经营主体。人肉搜索,实质上就是通过各种网络途径收集和公布某个人的隐私信息的行为,是一个网络侵权行为的典型案例。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8:57.0
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中,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表现和所起的作用让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经济组织开始深刻反思,推动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改革已成为国际社会各界的共识。这就为我国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我国信用评级虽已成为资本市场和信贷业务的中坚力量,但这项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在评级法规、标准建设、监管协调、评级机构发展以及评级市场开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着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逐渐成长,特别是在信用债券评级需求的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评级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信用评级产品不断丰富。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开展信用评级业务22万笔,评级对象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上市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借款企业、担保机构和商业承兑汇票等十多个品种。国内主要评级机构成长较快,基本掌握了国际先进的评级技术,初步培养了一批具有评级经验的专业人才,其中以大公国际为代表的民族评级机构开始向全球提供国家信用风险信息,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穆迪、惠誉、标准普尔三家评级机构已经垄断了全球评级市场,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三大评级机构未能为全球化的信用经济提供可靠的风险信息服务,而是通过事先无预警、事后大规模下调评级的行为,对危机的加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独立性、专业性和职业道德受到广泛质疑。在此背景下,改革现行国际评级体系的思想和理论得到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可,发展民族评级机构已经成为欧盟、俄罗斯和部分亚洲国家的一致行动。 我国评级行业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国际评级领域基本上不具有话语权,我国境外的投融资决策只能被动地接受美国制定的双重评级标准,使用三大评级机构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家形象和经济利益。同时,国内评级市场被国际评级机构深度渗入,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我国的评级规则和金融市场的定价权,可以便利地掌握我国重要行业的战略信息,直接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安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债权国的我国,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迫切需要掌握国际信用评级的话语权。这种紧迫的国内现实需求和严峻的外部环境,给我国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巨大挑战。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评级的法律与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国评级行业虽已有了20余年的发展历程,但国内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相关制度只是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贷款通则》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等,整体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缺乏规范信用评级行业的基础法律法规。此外,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发布评级标准,只有人民银行发布的《信贷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三项标准。 分散的行政监管未形成合力。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存在着多个金融监管主体,各部门在各自管理的业务领域内对信用评级进行监督管理,如人民银行履行管理征信业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等职责,对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进行管理,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资信评级业务进行管理,发改委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管理。这种多头监管的模式不易形成有效的合力,导致监管重叠、监管冲突甚至监管真空的问题。 评级机构的整体实力弱。目前,我国规模较大的评级机构已经在评级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在评级技术、人力和财力方面有了一定的积累,但评级机构的市场地位受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评级机构在社会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不够强。其次,我国评级市场的业务主要来自于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总体规模依然偏小,特别是在信贷市场上,只有部分地方性银行机构采信外部评级结果。同时,国内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尚缺乏有效检验,各评级机构之间的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严重,导致国内评级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普遍较低。 评级市场对外开放过度。亚洲国家的评级机构遭到外资的普遍渗入,但在日本和韩国,美国评级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尚未超过20%,标准普尔在印度评级机构CRISIL仅拥有9.57%的股份。中国政府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未包括开放信用评级业,但美国评级机构自2006年开始大规模地收购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目前,已基本控制了中诚信、联合和新世纪等中国信用评级业的龙头企业,间接占有了我国大部分的评级市场,严重威胁着我国的金融主权和经济安全。 政策建议 从战略高度重视评级行业的发展。首先,要在深入研究评级行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科学规划评级行业发展的路径。其次,要由政府牵头制定我国评级机构国际化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将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作为掌握国际金融市场产品定价权的重要手段,致力于建立新型的国际评级体系。第三,要尽快明确评级市场开放的原则和思路,对外资评级机构进入我国评级市场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限定其业务范围,保护我国经济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尽快出台评级法规和标准。要以《征信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尽快出台信用评级业务相关的法规及配套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评级机构准入、退出、评价和违规惩戒的制度体系。要在《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规中增加条款,引导投资人和金融机构合理应用评级结果,强化内外部评级的相互印证。同时,尽快出台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级方法,进一步强化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避免评级的利益冲突,提高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的透明度,切实提高评级业务水平和评级结果的权威性。 加紧完善评级监管体系。一是按照现有的国务院职责分工,在行政法规中明确建立由人民银行对征信业、信用评级机构统一监管,各监管部门按照对金融产品或金融市场的管辖权,对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分别认定或者认可的统一综合监管体制,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二是推动信用评级行业的自律组织建设,尽快建立评级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组织评级机构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评级程序和行为准则等,鼓励协会进行国际交流。 扶持壮大本土评级机构。一是通过加强监管,引导本土评级机构做好数据积累和分析,掌握先进的评级技术和管理经验,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优胜劣汰、兼并收购等途径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开展试点,实施双评级制度,规定涉及本土金融市场的相关评级必须由一家本土评级机构出具评级意见,明确由本土评级机构对国家重要或者涉密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评级,为本土评级机构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三是引导本土评级机构开拓新的市场。比如,随着我国金融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需要对境外人民币主权债务工具和一些国家的主权进行评级,还可以尝试开展对地方政府债券的评级等业务。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8:27.0
去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目前,名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的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交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修订,预计今年内出台实施。参与规划的有关人士表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是目前业内最关注的两项内容,也是解决当前社会失信问题的重点措施。 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社会成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立足社会、成长发展的必要条件。较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中国传统文化中诚实守信的美德,发展市场经济内在需要的契约道德、商业诚信,都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损失。商务部及有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上升之势,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 信用最本质的特征是互动性和互惠性。无论是个人和个人之间,还是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信用都不应是单向度的,只有相互“交换”信用、形成互信,单个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才能具有社会意义。这里的“交换”,不单是两个信用主体之间的互换信用信息,更是要求所有的信用主体都把自己的信用信息“上交”,由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采集、整合、协调,建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权威而完备的“信用信息超市”,既保证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不被非法利用,也对各种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约束和惩戒。 具体到大多数普通人,能够为建立社会征信系统做得最基本、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当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工作时,如实“上交”我们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婚姻家庭情况、从业情况等个人信息;当这些信息在实际生活中发生变化,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变化情况,以保证社会征信系统中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作为回报,每个人可望在社会征信系统中获得一个包括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等内容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如果我们需要了解、运用其他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社会征信系统将依法依规为我们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与大多数普通人相比,各级政府对建设社会征信系统具有更大的影响,也负有更大的责任。去年10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具体到公职人员,作为执掌和行使公权力的群体,他们的隐私权理当受到适当限制,除了像普通人和企业、事业单位那样“上交”自己的信用信息,他们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婚姻家庭情况、从业情况等个人信息还应当按一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从技术操作上说,对普通人和公职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可以先在两个不同系统中分别进行,最后按照不同要求和规范,纳入统一的社会征信系统。 抓住了打造政务诚信这个关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就能稳步走入正轨,为个人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8:08.0
信用评级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企业整体的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中介服务,信用评级对企业(单位)的具体作用和好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有了一份有效的信用“身份证” 在市场经济中各个企业(单位)都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要签订购销合同、参加招投标、申请资质、争取政府采购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有效的信用“身份证”,才能取得对方的信任。由社会上经过监管机关严格审查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规范化的评估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定的信用等级,便成为一份有效的信用“身份证”,使合作者取得一个确切、公正的信用信息,对加速进行合作决策起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有了一个可靠的“通行证” 在资本市场中企业(单位)要运用债券等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信用等级,才能发行债券;在信贷市场中企业(单位)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同样需要经过信用评级,特别是具有一定贷款规模的重点大户贷款企业(单位)必须经过确认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专业评级机构进行规范评估,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所以信用评级是进入金融市场必须取得的“通行证”。 三是企业(单位)降低筹资成本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单位)信用等级高低是直接与筹资成本大小挂钩的。 信用等级高、资信优良的企业(单位)发行债券或申请贷款的利率就低,信用等级低、资信状况差的企业(单位)发行债券或申请贷款利率就相应要较高些;没有信用等级的企业(单位),即无信用记录者,就不允许在市场中发行债券,一般也很难贷到款。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稳步推开,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对企业(单位)的贷款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企业(单位)信用状况,按风险收益对称原则来决定贷款利率的高低,因此信用等级高低必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单位)筹资成本的大小。 四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需要知己知彼,自己需要了解竞争对手及合作伙伴的真实情况,同样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也需要了解本企业的真实情况。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评定的资信评估,就能客观、公正的提供这一信得过的信息,有利于企业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合作。取得良好信用等级的企业(单位)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能吸引有关方面大胆放心与之合作,这对企业发展开拓了广阔的道路。即使在发展过程中某一年度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单位),有了这一客观、公正的信用记录,也会使金融机构或合作伙伴掌握和了解企业(单位)的历史过程和现实情况,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与之继续支持和合作。 五是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动力 在独立第三方对企业(单位)信用评估中,可以看到本企业好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发展思路。对取得优秀或较好信用等级的企业(单位),等于对其经营状况作了一个客观的肯定和确切的评价,使企业(单位)进一步优化管理。评定等级偏低的企业(单位)也能从中看到不足,从而找出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7:51.0
11315全国征信系统拥有中国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 所有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信用评估等信用产品,都是依据数据库的信息记录来评判过去、预测未来。信用产品的价值和公信力,主要取决于所依据数据库信息的“质”和“量”。所有国际知名信用公司都拥有自己强大的数据库,最优秀者当数美国的邓白氏公司。 11315全国征信系统与国际老牌邓白氏征信公司数据库对比: 一、 邓白氏公司百年积累形成的企业数据库 1、数据量庞大:一百多年的征信积累,拥有全球企业信息7000多万条。其中, 500多万家中国企业的数百万条信息。有3000多人从事数据的收集和加工工作。邓白氏公司的所有信用产品和服务来源和依托于这个数据库。 2、功能高度优化:企业所有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在具有相同质量信息的基础之上进行运作。这一服务将企业所有的业务部门的客户和供应商信息整合在一起,使企业准确了解自己与各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总体业务关系,确认以顾客身份出现的供应商,从而发现属于同一企业族系的客户和供应商的额外业务发展机会。借助这一服务,企业可在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的同时,提高自身分析顾客、评估供应商、设定信用额度和确定风险的能力。 3、严格按标准化录入和清理:定期按标准优化清理客户与供应商的数据;删除重复记录;统一、及时整合、规范不同来源、不同格式的数据;识别已停止和有潜在欺骗性的商业个体;提供能够被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接受的客户与供应商的数据格式等。 4、数据库有5个子系统:全球数据库联机服务系统、全球企业家谱和联系系统、全球数据库支持系统、全球市场分析系统和全球市场方案系统。 二、11315全国征信系统企业信用数据库 1、最庞大的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经几百家分支机构历经10年的采集、加工、录入,日常数百名工作人员的优化、维护等辛勤工作,已经拥有了2000多万家中国区域的企业数据库,涉及有价值企业信用信息达数亿条,信用信息最远追溯可达8年,建立起了中国最庞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企业信用信息分六大类 分别为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 。其中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银行信贷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评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如图: 3、千万级企业数据库及毫秒级关键字检索 企业数据库中目前收录了国内90%以上的企业,及国外一些大型企业,企业数据库的数量达到千万级,而由于使用了最先进的检索技术,在系统中搜索企业的时间可以缩短到毫秒级,使得用户拥有很好的搜索体验。 4、信息采集渠道 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数据,每条数据都保留原始发文的记录,为事后备查、企业质疑留下真实可靠的资料。 5、纠错功能: 每条信用档案的真实性都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发现有出入的档案,可登录系统提交修改申请,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处理。 6、产品、供求、招聘、资讯等信息后边都带有发布企业的信用档案供参考 11315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登录企业后台,可发布企业的产品信息、供求信息、招聘信息、最新资讯等企业实时信息,与企业的信用信息有机结合,方便网民查询、参考,便于帮助诚信的企业快速建立客户信任,促成更多交易。 7、信用维权功能 企业登录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可提交有价值的企业信用信息申请增加自己信用档案,经征信人员的核实,均可收录到信用档案。这也是信用档案不断完善的一个有效机制。 8、识别、区分停止、吊销、注销企业 后台管理系统中,工作人员可维护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没有认领的企业进行删除、修改基本资料等操作,当然这是有严格的权限控制的。已经注册或认领的企业,只能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等。 9、守信企业与失信商家明显区分 智能识别引擎会自动准确的分析每条企业信用档案,一旦发现企业在近一年中有被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产品,那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为质量失信企业,反之为守信企业。智能识别引擎为用户提供了了解企业的第一入手点。 10、实时评论与事后监督 网民可对企业发表评论,可褒奖或者投诉相关的企业,在投诉方面,为了更好地集中数据,又对各种投诉进行了分门别类,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霸王条款、广告虚假、诈骗、侵权、环保、偷税漏税、劳资纠纷、民间借贷、其他等。 评论管理系统使得企业能够回复网民的评论,网民也可以对企业的最终回复表示满意或不满意。最终结贴的评论都会最终纳入到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去,作为企业的市场反馈档案而永久保存。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7:31.0
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企业的信用情况的话,如今不需要提供证明挨个去政府部门查了,而只需登录全国企业征信系统(www.11315.com)就可以查询到岛城24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可以看到这个企业的行政奖罚、质量检测、知识产权和司法判决等。市民也可以通过网站实名投诉企业产品质量等问题。 “你可以看到征信系统里的青岛企业的信用记录,其实就是企业的信用档案,如果银行想查到这个企业的在银行贷款记录、官司等,都可以登录网站看到”。7月31日上午,作为第三方管理企业信用的机构,绿盾征信有限公司的青岛总经理代联启说,目前该系统已经搜集了6年的企业信用信息,全国征信系统的建立,将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 记者了解到,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所收纳的企业信息有数亿条,这些信息来源于全国各级工商、税务、质检、安监、审计等54个部门。此外,各行业协会、金融、主流媒体及实名制下消费者发布的市场评价信息也纳入其中,目前境内合法注册的2000多万家企业信息都记录其中,在这一基础上,对有效信用信息进行计算,自动得出信用分值。 “青岛有60万家注册企业,目前有24万家收纳其中,未来这些企业信息都会被我们收集在里面”。记者了解到企业的信用档案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政府监管信息都来自国家的政府部门,包括企业受到的行政奖罚、质量检测、知识产权、司法判决等,“以前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披露一些信息,或者模棱两可,现在这些来自国家54个部门获取的信息,是最权威。还包括信贷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和市场反馈等信息。这些信息收集后,都经过核实上传。” 记者 林晶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27:07.0
中小企业:牢握信用筹码突破发展瓶颈 前段时间,一封来自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的信一度引起社会关注。信中反映,当下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紧绷的资金链让众多中小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融资难的问题最为突出。 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共有中小企业5300万家,能够获得贷款的却只有1000多万家。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小微企业因为缺乏足够的抵押资产,又缺乏规范可信的信用记录,很难与金融机构对接。而导致银行难放贷款的重要原因则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缺失。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小微企业融资难,表面上看是缺钱,实质上是缺信息、缺信用。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前不久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小微企业融资难,表面上看是缺钱,实质上是缺信息、缺信用。 马凯认为,通过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务,从而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举措之一。如建立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估、公开和查询制度,并健全信用档案、信用担保、信用服务监管、信用权保护等制度;建立跨银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对小微企业来说,也应当从自身多找问题,从如何提高企业信誉、企业形象方面下功夫,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讲信誉、讲形象的市场经济主体,从而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人大代表邵志清:小微企业信用支撑体系亟待完善;要大力扶持专业化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信息监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指出,要多方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支撑体系建设,“首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估、公开和查询制度,并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担保、信用服务监管、信用权保护制度等;建立跨银行、工商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提供认证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专家: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征信服务,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价值,提高其获得融资的额度,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发展。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了解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和融资信息,为信贷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和信息保障。 国内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的机构多集中于“北上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服务缺乏;信用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提供,难保客观真实。 新华信征信服务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中国企业征信市场的主要用户依然为跨国公司,像新华信、华夏邓白氏等行内领先企业多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其面向跨国公司及大企业的信用产品已经比较成熟完善,但针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信用服务还比较缺乏。 国内新兴企业征信机构11315企业征信系统的研发专家称,信用信息主要是靠企业来提供,难以确保客观真实,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应当打破区域和行业的局限,全方位多渠道的采集和挖掘有价值的信用信息,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媒体的评价信息、实名制下的消费者评价信息等。 政府搭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银行涉足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业务,民间征信机构完善规范信用服务,中小企业自身重视信用积累,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和融资能力,突破发展瓶颈。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