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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中国最具发展前景的十大行业

干什么工作好? 未来十年,什么行业最有发展前景? 未来十年,哪些行业最需要人才? 不论是打工还是创业,首先一定要入对行,蜂拥而至已近饱和的行业。 如果你还在徘徊没有方向,请了解小编的支招,对于未来市场的发展,也给自己一个努力的方向。 一、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3G工程师   据计世资讯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称,估计国内3G人才缺口将达到50万人以上。由于目前3G人才比较少,尤其是复合型人才奇缺,预计4年之后3G工程师的基本年薪会在15万元至20万元。企业对于基于Android平台的开发人员的需求量在急剧提升。像移动联通公司,以及像三星、联想这些大公司都存在高素质技术人才的缺口。 二、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征信行业 自今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后,征信行业作为一个刚刚被赋予法律地位的新兴行业将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发展前景:五星。除了银行,民间的征信机构也需要大批信用管理师、征信工作员等人才,月工资从数千到数万都有。如早期发展起来已成规模的大公国际、新华信、华夏等资信评估公司,从事个人征信的上下五千年,新发展起来从事企业征信的11315等会需要大批专业人士加入。 三、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旅游业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的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业也日益兴旺和发达起来了。据统计,到2010年,全世界国际旅游者达9—10亿人次,旅游业职工3?7亿人,创产值15亿美元。中国旅游人数达2亿人次,旅游业职工2700万人,是中国服务业就业人数较大的行业。旅游业是典型的高收入弹性的产业,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旅游消费在人们消费总额中的比重将逐步增大,人们收入中的更多部分将投入到旅游中去。因此,一个国家一旦经济发展解,决了老百姓的温饱和生存问题,旅游业必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中等规模以上的旅游公司都是不错的选择。 四、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同声传译  同声传译员被称为“21世纪第一大紧缺人才”。随着中国对外经济交流的增多和奥运会带来的“会务商机”的涌现,需要越来越多的同声传译员。“同传的薪金不是按照年薪和月薪来算的,是按照小时和分钟来算的,现在的价码是每小时4000元到8000元。”相关人士如是说。“4年之后入驻中国和北京的外国大公司越来越多,这一行肯定更吃香。”   五、 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物流师 物流人才的需求量为600余万人。相关统计显示,目前物流从业人员当中拥有大学学历以上的仅占21%。许多物流部门的管理人员是半路出家,很少受过专业的培训。据相关人士透露,对此类人才有需求的某知名企业在国内招聘的应届大学生目前的薪金是每月6000元到8000元,在一年之后还会由相当大的提升空间。“现在一年就能挣个7万元至10万元,估计4年之后只会多不会少,因为能源越来越紧俏。”(如中铁快运、远洋物流) 六、 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系统集成工程师 据悉,一名刚刚毕业,毫无经验的大学生应聘系统集成工程师之后的薪金是年薪8万元。用户对系统集成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从最初的网络建设到基于行业的应用,再到对业务流程和资源策略的咨询服务。未来系统集成工程师应该是一路走高的职业。 七、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报关员 “入世”后,我国的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使得对报关员的需求增加。有资料显示,报关员目前的收入每月在5000元至8000元之间,目前在贸易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报关员月薪都在七八千元。未来几年内,就业市场对报关员的需求将有数十倍的增长,报关员的工资涨幅一般在年10%-20%,且中国一些大型国企都在招聘报关员哦。  八、干什么工作最好?最有发展前景十大行业之:网络媒体 目前,类似于在中大型网站的网络编辑的月薪都在5000元左右、中等职位的收入在8000元至10000元。“相信4年之后整个网络媒体的广告收入越来越多的时候,从业人员会有一个更好的回报。”目前,不少网络编辑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都颇有信心。除了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人尽皆知的门户网站,传统媒体都在向新媒体进发,网络媒体将为富有激情的年轻人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6:58.0

个人网店可暂不办工商登记 征税时机不成熟

从今年年初至今,关于“网店征税”问题一直是各界热议的焦点。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认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该意见稿没有对个人网店征税与否进行明确表态,但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征税的前提,所以由此看来,国家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工商登记是征税前提 今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关于“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引发热议。随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一出,又将个人网店征税与否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该意见稿规定,“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该意见稿是在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前者也是我国首部促进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行政规章。 赵占领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当时对于个人网店没有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意见稿虽然没有对征税问题进行明确表态,但其再次强调了以前的规定,即对于个人网店暂不要求强制办理工商执照。再则,征税的前提在于要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如若不登记,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也很难操作。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征税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关于个人网店征税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达430余万元。消息称,当时该网店一直由一家公司负责经营,2010年销售额更是过亿。 对此,淘宝卖家孙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一个做得好的C店日营业额基本在万元以上。“我所了解到的,某家卖皮包的公司共有三个天猫店,一天的营业额都在5万左右,如果有活动的话三四天的营业目标都要上百万,如果按照正常计算一个月要产生不小的一笔税。” 今年两会期间,张近东提出,我国当下电商交易的90%是以C 2C的形式从事B 2C的交易,约一半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由此提出了“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但此举却引发了苏宁与淘宝的一场口水战。 另有一位淘宝卖家向南都记者表示,大多数淘宝小微卖家还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如果征税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自己有囤货,那70%左右都是亏损的。且90%的消费者也长期存在着购物不索取发票的习惯,虽然天猫规定是要提供发票的,但是卖家从来不会主动提供发票,除非顾客说需要发票,那么卖家才会提供。所以要在淘宝推行征税政策,实施难度也不小。” 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如今对个人网店征税时机尚未成熟,但今后采取征税却是大势所趋。“毕竟征税还得考虑C 2C领域的市场规模和盈利水平。若对个人网店开始征税,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也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信誉度,这是一种正面的效应,但会造成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降低。” 采写:南都记者 谢睿 实习生 覃馨瑶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6:27.0

商务部将建企业信用体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崇晓萌 实习生 卢亦杉)昨日,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办的“2013行业信用评价推广与应用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明确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国家标准,进一步推进中国企业信用建设。   北京商报记者在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注册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有3697万家,覆盖各类企业、社团和社会组织,已形成一个庞大的基本数据库。据介绍,用户在检索平台上只要输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就可以查阅到对应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详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产品信息等。有业界人士表示,这样的数据库将有利于进行企业信息管理,为今后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行业信用体系目前仍不完善,很多企业存在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径,在政府支持下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将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商家良性竞争。   (崇晓萌 卢亦杉)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5:34.0

广西将开展物业专项检查 无故不参加将被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人民网南宁9月17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物业行业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广西将于今年10月份在全区开展物业专项检查工作。 据介绍,2012年物业专项检查中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情况、各市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获得一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项目,以及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获得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及服务项目均在受检之列。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抽查有关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分为资料组、现场组两个组。资料组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进行检查,现场组重点检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落实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情况、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及人员后续教育情况,以及业主投诉处理、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2012年专项检查不合格企业在本次检查中仍未整改的,将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对在本次物业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各市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存在违法经营,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逾期不报材料或无故不参加检查的企业,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注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重点检查住宅项目)、2012年专项检查中不合格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物业行业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物业管理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以房屋主体及设备设施、安保和保洁服务、社区文化与便民服务、社区增值服务为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物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已由单纯的居住小区清扫保洁,转向综合性全方位物业管理,并逐步拓展到党政机关办公楼、商场、学校等类型的非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此外,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王凌云)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5:18.0

河北省新增9家“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韩艳玲 刘亚楠)记者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在近日公布的2013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名单中,我省9家企业上榜,分别是:河北华通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沧州市世纪恒塑胶有限公司、隆达骨质瓷有限公司、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博玉骨质瓷有限公司、河北宇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阜城县长虹家具有限公司、唐山市恒瑞瓷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在进出口会员企业中开展质量诚信创建活动以来,我省共有29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称号。   据了解,开展质量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获得“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称号,是企业在检验监管、品牌宣传、政策申请、贸易征信、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重要的质量诚信证明。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4:34.0

湖北华威公司被评为“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自成立开始,特别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积极开展出口贸易工作,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2009年加入中国重汽至2013年6月底为止,共出口创汇7755万美元。华威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标准,并根据《质量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质量诚信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质量诚信创建活动,产品质量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拥有良好信誉,公司特别注重服务工作,从售前产品推介到产品出口后的使用性能介绍、辅助用户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售后服务工作均派专人跟踪。   湖北华威历年的出口业绩和产品质量信誉,受到省市相关部门的重视,2013年经公司申报,随州市检验检疫局筛选,并参考商务、海关、税务、工商、环保、工业、银行、保险、统计等多个部门信息,省检验检疫局认同,报国家工作委员会专家终审,向社会公示后取得“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光荣称号。湖北华威是湖北省2013年取得该光荣称号的三家企业之一。(本文来自中国重汽)

征信知识 时间:2013-11-22 15:14:16.0

一、什么是征信业?为什么要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征信业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与信用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征信经营活动还缺乏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难以获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现象与不当采集和滥用公民、法人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现象并存,影响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业发展,对征信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知识 时间:2013-03-12 21:03:26.0

二、《条例》经历了怎样的起草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法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和消费者协会等对征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借鉴国外征信立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条例》的草拟工作。2009年10月和2011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认真吸收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和机构、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征信知识 时间:2013-03-12 21:02:56.0

三、《条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条例》适用的业务领域、业务类型等。二是征信监管体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相应职责。三是征信机构,包括征信机构的定义、类别、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以及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征信机构、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的专门规定。四是征信业务规则,包括个人征信业务规则、企业征信业务规则,以及加强征信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措施等。五是征信信息主体权益,包括信息主体对自身信用报告的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六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数据库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查询、使用等相关规定。七是监督管理,包括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措施、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等。八是法律责任,包括违规从事征信经营活动、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未经本人同意采集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征信知识 时间:2013-03-12 21:02:29.0

四、《条例》适用于什么范围?

《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而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如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纳税人的欠税信息,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公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布被执行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等,不适用《条例》。

征信知识 时间:2013-03-12 21: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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